第35章 被灌醉的苏明筝(1/2)

于是在岛上的第二天,也是正式举办婚礼的这天,苏明筝与苏蓉涵有了她们的任务,一大早就必须起来,被婚顾公司的造型师摆弄。

婚礼在正午举行,从早上开始便陆续有宾客抵达,而宾客到达岛上以后就依苏明筝昨天安排好的流程搭有篷电动车到教堂等待观礼,教堂旁草地也早搭好了迎客的帐棚,是西洋式户外的白顶帐棚,帐棚里排列好了餐桌与座椅,并摆放了可随意取用的点心饮料。

宾客可以先至帐棚休憩,然后进入教堂。这座教堂是小岛曾落入西洋人手里时留下的建筑,已有超过两百年的历史,是真正经典的教堂。歌德式的小尖顶与尖拱窗与彩色玻璃,配上质朴但坚固的红砖结构,酝酿出庄严静谧的气氛,但教堂前翠绿的草地上此刻正满溢着人群所交织的语声、乐声,倒是带来了欢庆的活跃。

苏明筝不知道正统的教堂婚礼该是怎样,她觉得自家这个仍旧是中式的婚礼。

在教堂举办婚礼该是很肃穆吧?新郎应该不会站在教堂门口迎客吧?总之穿着高级订制西装、胸前戴朵大红花的苏国铭正在与客人握手,客人是个东洋企业的大老板。

苏明筝忍不住探头往教堂里头看,怀疑里面已经摆上几十个大圆桌,等等就要开始酒宴。应该没有吧?毕竟里头的装饰自己昨天看过的。

苏明筝本人穿着白色的蕾丝蓬蓬短裙,就是伴娘穿的那种,长长许多的头发被造型师用电棒烫了大卷,传统的伴娘打扮但上身加了件西装外套,有垫肩的设计,整个多了干练的女强人气势,但西装外套的做工精美、胸袋装饰着白色的玫瑰花,倒也不失娇美,只是脚下为了久站还是舍弃高跟鞋,是双低跟的女士皮鞋。

为什么这种装扮,因为她不是伴娘,而是伴郎。

为什么她知道苏国铭在做什么?因为她是伴郎……

原本她以为当伴郎也就是个吉祥物或摆饰,因为伴郎的最大要务,也是激烈的战争,就是迎娶,迎娶时要负责与伴娘群战斗。而这次只是补办婚礼,新娘都不知道住进苏家多久了,苏国铭一声令下就免掉了这项扭捏的仪式,暴君不喜欢,谁敢违抗?

但苏国铭也说了:伴郎的任务包括陪着新郎迎接宾客,所以她正在陪笑,陪着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闲聊,此外还有苏家的众多亲戚,顺带得解释自己是伴郎,然后迎接大人物的取笑,偶尔有人说这也是种孝心……

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陪苏国铭招待各方人物,苏明筝不是没做过,可是她心里不平衡。

她打听过了,苏蓉涵还和黄婉莹窝在舒舒适适的新娘休息室里,婚顾公司派了个专门的『新娘秘书』随侍在新娘旁边,甚至传统里要帮忙收红包的伴娘任务被婚顾公司的专业迎宾小姐与负责监督的鑫光会计部经理承包走了。

为何伴娘如此轻松!?真的只需要当吉祥物,帮新娘暖场、陪衬新娘了!

好不容易时间到了中午,苏明筝刚能坐下来喝口水,马上又被司仪小姐催着去举行仪式。

仪式的程序就照彩排的那样进行,苏明筝站在教堂走道的开端右边,首席伴娘苏蓉涵与她平行站在左边,今天的苏蓉涵也穿了白色的蕾丝洋装、蓬蓬裙,嫩绿色的缎腰带绕过她的纤腰在侧边绑了个大蝴蝶结,长发平滑,头顶缀着一条漂亮的发带,发带由蕾丝绣成的一朵朵白色小花组成,花蕊镶了碎钻,让她除了清新优雅也增添了一丝华贵。

进入苏家几个月,苏蓉涵面对这种大场面也比较不怯了,而且她知道,姐姐会陪在身边。不知道是因为苏明筝长得高,还是气势强,在她身边苏蓉涵总有一种大树边好乘凉的轻松感:心,安了,就不怯了。就好像昨晚握着她的手,就不怕那一*的海浪。

肃穆的高拱顶,两区木靠椅中间那铺着红地毯的长长走道,两个人并排而站,面对的是广大教堂内两旁排椅上满满由世界各地而来,衣冠楚楚的宾客,众人都是坐着,站立的两人迎接了所有的目光。

“怎么搞得……怎么搞得好像是我们要结婚一样?”担任首席伴郎的苏明筝忍不住发出微词,这种独领风骚、与小白兔并肩面对宾客的感觉真是太怪了。

听她这样说,旁边的苏蓉涵情不自禁低了一下头。

“算了,你看这样?”苏明筝横举着手肘,让小白兔的手搭在上面,她趁进场仪式还未开始与妹妹说笑,“这样我就是要送你去嫁人的爸爸的角色,就不像我们要结婚了吧?”

由新娘的爸爸送着女儿入场也是固有仪式的一部份,虽然不是爸爸,姐姐也算是长辈嘛。

但苏明筝一这样说笑,苏蓉涵彷佛被烫到手一样,瞬间将搭在手肘上的手缩了回来,顺带瞪了苏明筝一眼。这异常希罕的举动还让苏明筝惊吓了一瞬。

小白兔竟然会瞪人呀……吓死人了。

苏明筝只好乖乖回复到好像要结婚一样挽着伴娘手臂的姿势,这样小白兔才又温驯地配合起来。刚好前头的风琴声也跟着响起,代表进场仪式开始,首先进场的是男女傧相,苏明筝挽着苏蓉涵,苏蓉涵手里捧着一束最新鲜的白玫瑰,青翠的绿叶衬着犹带露水的白玫瑰花,苏明筝正正经经地领着自己的女伴一步步往前走,气势最重要,挺直背脊、态度从容,自然不会有人觉得女伴郎奇怪,更何况这本是寓意两个女儿对父母的祝福。只是和精心打扮的苏蓉涵凑成一对的感觉真是太怪了。

到了教堂前头,苏明筝与苏蓉涵分站两边,婚礼共有五对男女傧相,她们只是其中之一,不过肯定是打头阵的。另外四对男女傧相,伴娘听说是黄婉莹做家政阿姨的时候认识的小姐妹,伴郎则是鑫光的青年才俊,苏明筝冷眼旁观,那些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笑容满面的模样,看得出有多乐意来当这个伴娘,毕竟黄婉莹给了她们找金龟婿的机会,这是天大的人情。要不是伴娘得找未婚的姑娘,苏明筝想黄婉莹肯定想让她新结交的贵妇姐妹们上阵,但找这些旧日的小姐妹也不是没好处,至少能让她博得一个不忘旧情的名声吧,反正她的底细这里的宾客大概没有人不知道的。

说曹操曹操就到,在苏国铭宛如天子出巡的新郎进场之后,穿着造价百万的婚纱的黄婉莹出场了。

这肯定是她人生中最辉煌的一幕,在有权有势的上流社会宾客面前,穿着最贵的婚纱,用最精心打扮后的一面面对众人,同时也在无数镁光灯下留下最美的倩影。

黄婉莹的婚纱裙襬如飞瀑,连绵数公尺,上缀蕾丝抓花无数,大低胸的设计让她艳光四射,脖子上的钻石项链用数十颗钻石拼成,价值千万,如雾似幻的半透明面纱让她带神秘感,端庄如处子。

即使已经芳龄三十八,苏明筝不得不承认黄婉莹的确是漂亮,在这场婚礼的模样不输给二十多岁的电影明星,如果不是这样,苏国铭为何会娶她。

领着黄婉莹出来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男子,面色黝黑,绷着国字脸,体魄健壮看起来是做劳力工作的,大概是紧张吧,那名男子全程像机器人一样抬着手肘、举步,苏明筝注意到对面的苏蓉涵正遥望着那位男子。

不过大部分宾客多半不会注意到那位白发男子,因为黄婉莹才是主角,而且光芒太盛。

黄婉莹也到达证婚人面前后,苏蓉涵负责接下她手中大束的捧花,并且还要整理那超长的裙襬。

苏明筝摸了摸西装口袋,嗯,还在,没搞出弄丢戒指的电影情节。

于是在证婚人与新郎新娘的表演之后,身为伴郎的苏明筝完成保管戒指的工作,递交装着戒指的小盒给新郎。

交换戴上戒指,亲吻新娘,唉,真不想看,没羞没躁的……苏明筝面向着宾客,避开了那些证明情比金坚的画面。

教堂的结婚仪式完成后,接着是户外的结婚舞会,宾客在白色的有顶帐棚下围坐着圆桌,可以品酒、享用西式自助餐,也可以随着音乐跳舞,婚顾公司安排了弦乐团以及婚礼歌手。

当然,开舞的是新郎与新娘,苏明筝知道自己爸爸的舞技实在不堪,黄婉莹则是提前去舞蹈班做了恶补,但为了配合他们,第一首歌是首节奏很慢的慢歌,这对熟男熟女才没有出丑地做了开场。

当他们开舞后,就轮到五对男女傧相上台暖场,苏明筝的国标舞经过苦练保证艳惊全场,但今天她要跳的是男步就只得中规中矩,并且得带领没有舞技可言的小白兔。

苏蓉涵仅有的经验就是黄婉莹带着她去舞蹈班上过几堂课,然后知道必须得和姐姐跳舞之后,去求苏明筝教了她两次,现在她直接把头藏进姐姐怀里,在心里祈祷不要踩到姐姐的脚太多次……

结束第一支舞,小白兔直接蹦跳下台了,幸好就踩到两次……

看到落荒而逃的小白兔,苏明筝倒是想把她抓回来正法!咦…怎么正法……

吃了几块起司,灌了几杯红酒,苏明筝干脆放开心情找了个熟识的男生,一起上台飙舞,来个热情的桑巴舞,再来个战斗的探戈,彻底放纵一下,忘掉那些烦心的事。

等苏明筝浑身发热地结束玩闹,发现苏蓉涵正在与那名领着黄婉莹进场的男人讲话,苏明筝便靠了过去。

“舅公,你怎么没和我说你会来呢?我都不知道。”是苏蓉涵在说话,她和那个白发男人占了一张圆桌。

“小蓉子倒是长得好大了。”男人的腔调带着乡音。

小蓉子,小兔子,苏明筝在心底大笑了三声。

苏明筝想和那名男人打招呼,但又不知道该叫他什么,想到苏蓉涵是叫他舅公的,算了,“舅公。”苏明筝也扬扬手,这样称呼了。

“啊!”苏蓉涵猛然抬头,代表刚才她没发现苏明筝的靠近,直到苏明筝对她挑挑眉,苏蓉涵才醒悟过来。

“这是我姐姐……苏、爸爸的女儿。”苏蓉涵站了起来,介绍苏明筝的身份。

“苏小姐好。”苏蓉涵舅公的个性憨直,倒是没占苏明筝的便宜。

“这是我舅公,我妈妈的舅舅,因为我外公外婆都过世了,所以今天请他来当我妈妈的家长。”

因为舅公有些沉默寡言,最后局面变成苏蓉涵在对苏明筝说。苏明筝倒是了解了原来苏蓉涵是外公外婆带大的,但念小学后就随妈妈了,之后几年在乡下的外公外婆陆续过世,苏蓉涵也没再回过乡下,于是已经和这位舅公很久没见过面。

苏明筝邀舅公多留一天,在岛上玩,但沉默寡言的舅公拒绝了,想来他在这种场合十分不适应吧。而苏明筝与苏蓉涵待在这里的时间里,黄婉莹都没有过来一次。

婚礼舞会后,许多宾客便要打道回府了,毕竟其中那些日理万机的大人物不可能放下手头要务太久,但也有一部份是要留下来参加晚宴的。

这次的婚礼就是个中西大融合,晚宴是中式的酒席,场地借用了岛上唯一的大酒店的宴会厅,也是昨晚姐妹两人吃晚饭的地方,而厨师则是请来的外烩团队。

红金色的布置,到处贴着红双喜,席开三十桌,苏家的亲戚、苏国铭真正相交的朋友、黄婉莹的女仆团及贵妇团,以及这些人携带的家眷都留下来吃酒席。苏明筝、苏蓉涵与苏家的叔叔伯伯,以及黄婉莹的舅舅都坐在主桌,苏蓉涵已经照造型师安排换了另一套洋装,其实苏明筝也是换了的,但西装外套一穿也看不大出来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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